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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项目互查互审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项目互查互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浙江省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计发[2010]16号)精神,为配合省农业厅开展重点抽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区、县、市间开展农业项目互查互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互审范围、内容。按省农业厅浙农计发[2010]16号文件规定。

  二、要求准备材料。1、相关项目总结;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资料;3、资金使用说明;4、项目管理制度;5、项目资金核算的账簿、凭证和相关支出依据(如合同、协议等);6、项目实施绩效等。

  三、互查互审方式。本次互查互审我局将抽调部分区县市财务工作专家和内审人员组成互查互审小组,采用实地察看,财务审查,翻阅档案等检查方法,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的检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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