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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局部分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局部分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杭农党〔2010〕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事业单位班子建设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局属部分事业单位开展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干部任用工作的文件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局党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营造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通过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更好地加强局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以适应杭州都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

  三、竞争职位

  1、正处职位1职: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站长;

  2、副处职位5职,职位分别是:

  杭州市农机管理站副站长1职;杭州市原种场副场长1职;杭州市植保土肥总站副站长1职;杭州市畜牧兽医局处长(副处级)2职。

  竞争上岗面向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市农科院进行。

  四、竞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立足岗位奉献,献身都市农业,能在农业战线上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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