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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

  2.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1)加快建设便捷、高效、节能一体化交通系统,继续推进公交优先政策。制定《国家低碳城市交通试点方案》,积极推进我市低碳交通试点。(2)提高交通工具的能效,加快淘汰报废老旧车辆,推广能耗低、性能好、排放少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使用。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额标准,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年内更新出租车2500台。(3)加快完善智能交通系统,鼓励推行出租汽车电话预约、定点供车制度,降低车辆空驶率。
  3.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1)积极宣传《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质监总局第17号令),组织监督检查冰箱、空调能效标识以及生产和市场环节能效标识执行情况,促进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2)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及电子镇流器产品,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提高高效节能荧光灯使用比例。(3)严格执行旅游星级饭店、5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公共机构以及公共建筑温度控制标准,冬季不得高于20℃,夏季不得低于26℃。(4)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5)落实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税收办法。(6)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工程,年内完成25个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节能工程。(7)实施道路、公共场所、公共机构低效照明产品的淘汰更新。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1)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6%以上。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达到100%,(2)严格控制新购公务用车中非节能、非新能源汽车数量。
  5.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1)推进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启动北部污水处理厂等大型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3)实施辽河污染治理攻坚工程。(4)实施蒲河污染治理,完成9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和37家污染企业治理、搬迁任务,实现蒲河干流、支流水质达到四类,珍珠湖水质达到三类的治污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集中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能力。(5)引导和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合理调整畜禽养殖结构,扩大规模化养殖比例。(6)完成抗生素厂脱硫改造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市大型燃煤锅炉改造;完成法库陶瓷城集中脱硫改造工程及煤改气工程。(7)落实“黄标车”淘汰改造任务;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加强环保绿标路及绿标区的建设和管理,组建机动车道路联合抽检稽查队伍,重点查处高污染超标车辆,年内道路抽检机动车1万台。(8)启动对高速高铁沿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全运场馆周边落后产能、工艺、设备和重污染企业依法淘汰工作,限期治理烟粉尘超标排放和冒黑烟单位,消除冒黑烟现象,开展扬尘企业综合整治。(9)开展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排放和VOCs治理及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10)启动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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