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沈政发〔2012〕2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圆满完成了2011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有效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和平区人民政府等7个地区“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地区”称号,授予市政府办公厅等18个市直部门“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部门”称号,授予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0个企业“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称号,授予沈阳市节能监察中心、沈阳计量测试院“基础能力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荣伟东等72名同志“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落实2012年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节能减排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一)先进地区(7个)
和平区政府、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铁西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沈河区政府、大东区政府、于洪区政府。
(二)先进部门(18个)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服务业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妇联、市供电公司。
(三)先进企业(20个)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