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加强服务业聚集区和重大项目建设。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2%以上。发挥基础优势,加强政策支持,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选择最有条件的企业,突破核心和关键技术,加快培育成为先导性、支柱型产业,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5%,培育5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领军企业,建设形成30个主题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的新兴产业园区。
四、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一)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利用各种资金渠道,重点抓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与协调,积极落实国家、省项目配套条件,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到2015年末,重点用能单位的工业锅炉、炉窑平均运行效率比2010年提高5个和2个百分点,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十二五”时期,形成2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二)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实施辽河治理攻坚,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辽河治理工作任务,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污染源治理等32项重点工程。开展浑河、太子河流域沈阳段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攻关、满堂河、白塔堡河、细河等支流河综合整治等46项重点减排治污工程项目。到2015年实现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02万吨,新建配套管网120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对东北制药集团、沈阳化工集团、金碧兰化工、红梅味精、沈阳抗生素厂等重点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在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重点对燃煤电厂、大型燃煤锅炉及陶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加大燃煤小锅炉拆除力度,推进“一县一热源”工作进程。对电力等重点污染行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物总量控制。
(十三)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市政府安排一定规模的引导资金,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各地区要切实承担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提高城市排水管网收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四)加强循环经济宏观指导。
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依据国家
循环经济促进法,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立循环经济发展决策支持系统,指导各地区做好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建成企业内部小循环、工业园区中循环、社会资源大循环三个层面的框架,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十五)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