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园区布局的现状特点,重点建设铁西、浑南、沈北三个新兴产业聚集区,带动和辐射其他区域。重点推进民用航空产业基地、IC装备产业基地、泗水科技城、通用飞机产业园、大学科技城、浑南生物医药产业园等30个新兴产业园区建设。此项工作由各区、县(市)、开发区分别负责。
(八)培育一批有牵动力和带动作用的重点新兴产业企业。继续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行业,集中培育、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能够在本行业起带动作用的重点新兴产业企业,形成新兴产业发展骨干企业。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按照产业分工分别负责,各区、县(市)、开发区配合。
三、整合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建立新兴产业发展产学研用战略联盟。以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为主线,以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等七个产业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依托,以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领域为切入点,以形成新兴产业链条为目标,组织政府部门、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新兴产业发展产学研用战略联盟,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加强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系统集成,支持建设若干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平台。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及各区、县(市)、开发区配合。
(十一)突破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科技创新企业以及大型骨干企业中,以形成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采取市场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产学研用联动的形式,突破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分别负责,各区、县(市)、开发区配合。
四、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十二)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强银企合作,拓宽融资渠道,采用产业链融资等模式,为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同时,加快推进土地、人才等资源要素向新兴产业聚集配置,有力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