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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消防:加强城市安全布局调整,对一大批易燃易爆和危及城市安全的隐患单位进行彻底根除治理。实现“七二四”弹药库搬迁,三环以内的63家液化气站已有60家取缔或搬迁,剩余3家已改为非民用站,3家大型油库得到搬迁,20家化工企业搬迁至细河化工园区,30个棚户小区拆迁,全市2700家火灾隐患单位全部整改。输配水管网总长度增加118.5公里,日供水能力增加40万吨,市区增建市政消火栓1221个,增建消防水鹤22个,新建消防队站9个。
  防洪:完善了城市段防洪体系,提高了绕阳河、蒲河的防洪标准。完成达标防洪堤64.82公里。城市防洪标准由原来的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显著提升。
  五、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城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绿化、水系、环保建设力度空前,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生态示范城市”殊荣,巩固和发展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和“森林城市”成果,全面启动了全国环境建设样板城创建工作。生态市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国家生态市24项标准的达标率达到80%;“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提前实现,城市地表水、声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达到“十一五”保护目标。
  城市绿化:全市园林绿地面积12635.1公顷,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595.1公顷,公园绿地由“十五”期末的3860公顷增加到4746公顷,绿化覆盖面积由“十五”期末的11430公顷增加到13583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十五”期末39.2%增加到42.01%,绿地率由“十五”期末的37.9%增加到38.44 %,人均占有公园绿地面积由“十五”期末的9.4平方米增加到12.72平方米。
  大气环境: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比“十五”期末增加了11天。
  污染减排:全面实施加强管理、强化治理、调整结构等综合措施,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指标。
  污水处理:中心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污水量为108万立方米/日。
  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为100%。新民市、康平县垃圾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实现零的突破。
  六、注重文化资源挖潜,城市文化内涵得到提升
  历史文化名城系统性与整体性的保护局面初步形成,对传承历史文化、展现城市文化内涵、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建设了一批大型文化设施,改造了部分历史街区,完成了重点文物古迹的修缮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强了城市传统风貌的展示,推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城市文化内涵和品质得到稳步提升。建成沈阳工业博物馆和铁西工人生活馆,启动了沈阳文化艺术中心的建设工程,实施了铁西工人村、方城、中山路等历史街区的环境改造。沈阳棋盘山开发区被文化部批准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

  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加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标志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陆续建成沈阳奥体中心、沈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沈阳会展中心、沈阳市少儿图书馆、沈阳应急指挥中心等标志性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启动了沈阳文化艺术中心、会议中心的建设,提升了区域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加强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完成了市化工学校、市汽车工程学校等6所万人以上规模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建设改造项目94个,面积达67.8万平方米,重点实施了7所市属医院项目改造,市四院眼科大楼、市七院皮肤科大楼、奉天医院新病房楼投入使用。新建铁西体育场、大东体育场等体育健身设施,增强了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八、村镇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不断加大对村镇交通、能源、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实施了村镇环境整治工程,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有力支撑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在“百村整治计划”基础上,实施200余个村屯环境治理,累计完成了534个中心村环境治理。2008年沈北新区曙光村荣获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为当时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村庄。
  小城镇建设全面推进,重点建设了市级以上中心镇的80余个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工程项目。修建农村公路2000多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新建65处乡镇客运站,所有乡镇和行政村通公交。能源设施建设加快,开展了农村秸秆燃气及户用沼气等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共建设沼气池2.5万多个。同时开展了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等清洁能源利用工作。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先后建成康平县康平镇、新民市大民屯镇、梁山镇、法库县法库镇、辽中县潘家堡镇等5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村屯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58%。建成了65个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解决了81.3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绿色村庄”建设成果显著,完成村庄植树4670余万株,全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1%。
  “十一五”期间,城乡建设工作在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为适应城市和区域新的发展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
  --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机动化的快速增长和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的构建,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域和城市交通。
  --生态环境的整体格局和品质建设有待加强。沈阳市的生态功能还相对薄弱,距离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市”、“环境建设样板城”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市政设施发展较快,但建设和改造速度仍满足不了城市高速发展的需求。
  --城市文化内涵的展示和特色风貌的塑造有待加强。当前能够体现城市文化内涵、展示城市特色风貌的标志性建筑远远不够,对文化产业的推动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村镇公共服务水平和整体面貌有待提升。当前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而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相对较弱。

第二节 “十一五”期间建设投资


  “十一五”期间城乡建设总投资达到1383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5倍,超出投资计划183亿元。城建投资额占GDP的比重由“十五”期间的5%提高到7.4%。实际投资年均增长24.5%,比计划高5个百分点。城建资金的大投入、高增长为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投资构成
  城建投资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投资模式。其中,国家及省投资比例占3%,市政府投资比例占35%,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比例占32%,企业投资比例占30%。
  在各投资来源的增长中,市政府投资增长最快,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保持相对平稳,体现了市政府在整体城乡建设投入中的主体和引领地位。企业投资增长速度较为明显,尤其是2009年企业投资居各类投资榜首,说明投资渠道正在不断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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