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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驾培教练场地和招生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注:此表及相关材料由驾培机构,驾培机构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市驾培处各留存一份。

  附表4
  驾培机构招生点备案表

  驾培机构:(印章)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手机

 

招生点

注册名称

 

地  址

 

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以上内容由驾培机构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招生点面积

 

是否独立

 

办公设施条件

 

公示内容

□驾培机构统一公示板

□学员须知公示板 (符合标准公示的,在相应的“□”内划“√)

材料清单

□《新增教练场地、招生点登记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生点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复印件)

□驾培机构法定代表人指派招生点负责人的证明

□招生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生点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现场核查意见

     

核查人(签章):

              年  月  日

招生点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及相关材料由驾培机构,驾培机构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驾培机构招生点所在区、县(市)运管机构,市驾培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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