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服务意识
1.提高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批效率。凡是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时限要求,提高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批速度,为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大做强创造条件。
2.建立工程信息和人才信息平台。各有关部门应建立本市、市外、省外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平台,为企业承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服务。建立人才流动信息平台,对建造师及各类专业人员进行登记,信息向社会开放,为企业和人才之间牵线搭桥,为建筑企业提供人才支撑。
3.加快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体系,将企业的各类信息和信用情况建立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建筑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奖优罚劣。有不良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资质晋级,取消其参与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增加日常各类检查频率,发现问题从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限制其参加新项目招投标、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
1.推行优质优价政策。工程造价结算应按工程质量实行优质优价,对于获得省优、部优建设工程的企业和个人,政府将予以表彰,提高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
2.鼓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走出去”,发展外向型经济。我市企业外埠年产值名列全市建筑业前列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龙头企业”或 “建筑业明星企业”。对走出去的企业,在资质晋级和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给予支持。
3.积极推动银企合作。协调金融部门大力推进银企合作,适时举办推介及授信签约活动。银行应积极支持建筑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银行授信额度和企业借贷水平。
4.鼓励国有企业改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国有企业改革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改革的国有企业制定扶持优惠政策,为企业卸掉包袱。
5.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推进科技进步。引导建筑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重点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加大建造师培训考试力度,提高建造师考试合格率。利用普惠制教育,将从事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培训计划,免费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到工程建设中,实现建筑工程节能、环保、低碳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