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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4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宏彬  市长

  副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成  员: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林艾民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金明哲  市房产局局长

  王克明  市交通局局长

  王和平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汤永广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王  勇  市质监局局长

  张成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悦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孟广华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姜广齐  溪湖区区长

  曲福配  南芬区区长

  栾奎杰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邵  力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经理

  张  宏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福全(兼),常务副主任夏广勇(兼),副主任方颖(兼)、龚振福(兼)、林艾民(兼)、金明哲(兼)、王和平(兼)、任延斌(兼)。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董伟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络员:张  智  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

  马学江  市环保局污防处副处长

  (二)重点项目治理组

  组  长:董伟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邵  力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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