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4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市大气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高宏彬 市长
副组长:王福全 副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成 员: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林艾民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金明哲 市房产局局长
王克明 市交通局局长
王和平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汤永广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健 市水务局局长
王 勇 市质监局局长
张成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悦武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孟广华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何庆伟 平山区区长
王文国 明山区区长
姜广齐 溪湖区区长
曲福配 南芬区区长
栾奎杰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邵 力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经理
张 宏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福全(兼),常务副主任夏广勇(兼),副主任方颖(兼)、龚振福(兼)、林艾民(兼)、金明哲(兼)、王和平(兼)、任延斌(兼)。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董伟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络员:张 智 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
马学江 市环保局污防处副处长
(二)重点项目治理组
组 长:董伟国 市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任延斌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部部长
邵 力 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