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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本溪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本溪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本政办发〔2012〕38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我市在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带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更加健康发展。同时,号召全市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努力促进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不断开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

  附件:本溪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本溪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市教育局

  市政府办公厅

  平山区政府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市文化广电局

  市旅游局

  辽宁科技学院

  市商贸服务学校

  市实验中学

  市实验小学

  市迎宾小学

  平山区群力小学

  市实验幼儿园

  本溪日报社

  市邮政局

  本溪华联商厦

  市中心医院

  本溪火车站

  市博物馆

  永丰商业街管委会

  二、先进个人

  黄  敏  孙瑞贤  栾  兰  郭志军  李永伟  李庆臻

  祝大文  彭  伟  白  光  王  旗  黄玉刚  杨利峰

  温明选  何  勇  马红军  田大伟  杨  平  姜玉春

  张兴东  蔡吉超  邸  辉  于再兴  赵春雨  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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