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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业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由保险代理公司填写,只需报告经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
  2、违规问题包括(只需填写编号):
  ①、为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
  ②、为保险公司虚开发票违法套取资金;
  ③、挪用侵占保费;
  ④、依托行政资源、行业强势垄断地位,侵害被保险人利益;
  ⑤、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
  ⑥、涉嫌传销;
  ⑦、涉嫌非法集资;
  ⑧、其他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的严重倾向性行为。(选择此项需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⑨、许可证失效(注明时间)
  3、自查区间以2010年为主,必要时可向前追溯或向后延伸。
  4、违规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2:
  保险代理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员在保险公司任职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股东/法人代表姓名

保险公司高管姓名

任职保险公司名称

职务

与股东/法人代表关系

是否如实披露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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