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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2011版《上海保险年鉴》组稿编辑工作的通知

  (二)公会、学会
  编辑委员会名单、社会发展概况、公会学会概况、大事记、保险业务情况综合表、中外资保险市场份额表、财产保费收入市场份额表、人寿保费收入市场份额表、其他单位通讯录、保险论文索引。
  (三)保险公司(分公司)
  编辑委员会名单、概况、大事记、损益表、负债表、人员结构情况表、业务统计表、业务来源表、机构名录(包括支公司)、正职领导变更表(2010年没变动的不填)、精算师情况表(没有就不填)。
  (四)再保险公司
  编辑委员会名单、概况、大事记、损益表、负债表、人员结构情况表、业务统计表、机构名录、正职领导变更表(2010年没变动的不填)、精算师情况表(没有就不填)。
  (五)总公司、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编辑委员会名单、概况、大事记、人员结构情况表、机构名录、正职领导变更表(2010年没变动的不填)、精算师情况表(没有就不填)。
  (六)中介公司
  编辑委员会名单、概况、大事记(没有可以不报)、人员结构情况表、业务统计表、中介公司情况表、机构名录、正职领导变更表(2010年没变动的不填)。
  (七)有关院校
  院校情况表。
  (八)发展规划研究室
  概况、大事记、彩色宣传页。

  附件2:
  《上海保险年鉴》填报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概况编写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概况内容应以1000至1500字为宜,不宜过长或过短。
  2、不要用公司的工作报告代替概况。
  3、概况应以第三人称编写,不应出现第一人称如“我公司”、“我司”、“我们”等。
  4、概况不能通篇使用公司名称的简称。要求:在文章第一次出现公司名称时要用全称,后面可以是简称。
  5、概况中不能使用图片或表格。
  二、大事记编写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领导活动不宜太多。
  2、公司名称应使用全称。
  3、用第三人称表述。
  4、合作方、协议、奖项、会议等名称应使用全称。
  5、小赔款、小承保、公司领导的日常活动不宜作为大事记。
  三、表格部分编写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注意各表的统计单位,有些是百万,有些是万,一定要看清。
  2、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填项目和数据应与概况中的数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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