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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转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沪保监发[2011]57号)


各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执行。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学习《通知》,进一步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认识保险业积极参与上海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府《通知》文件的总体部署上来。

  二、加强领导,稳步实施。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订本公司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同业公会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形成行业合力,有序推进全行业贯彻落实工作。

  三、突出重点,先试先行。各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通知》中提出的重点领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通过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和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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