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保监发[2012]11号)
相关保险公司、部分保险中介机构:
为全面准确反映上海保险业发展动态,进一步促进上海保险业理论研究、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畅通行业内部信息交流,加强上海保险业与中国保监会、上海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对接,上海保监局会同市保险学会研究建立行业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报送的组织建设
各公司要充分认识信息在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研判形势、正确决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参考、支持作用,也是保险行业对内“树形象”和对外“扩影响”的重要渠道。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资源投入,保障人手,指导做好日常重要信息及时、准确的报送,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为通讯员,相关人员信息按附表1要求于2月15日之前报送至:电子邮件info_shcirc@163.com或传真3865 6565,韩平收。
二、加强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一)信息体例
报送信息分为简讯和综合信息两类。
简讯:
1、 省部级领导赴公司调研或批示、指示事项;
2、公司以及员工、产品、研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
3、公司新增产品、业务及服务模式属全国首创;
4、公司重大承保或理赔事项;
5、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6、保险进社区、进学校和进政府相关举措;
7、公司与市政府相关部门重要合作;
8、公司慈善公益活动;
9、公司认为其他重要事项。
简讯一般不超过250字。
综合信息:
1、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以及保险监管政策对行业发展和市场运行影响的研究;
2、国际保险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前沿;
3、公司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
4、对保险业热点问题的分析探讨和存在问题的思考应对。
综合信息一般不超过5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