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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创办一期知识专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电视台、学校网站等媒介,建立防震减灾知识专栏,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并做到至少每学期更新一次,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
  (三)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救援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或示范观摩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师生熟悉校园应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合理利用校园及周边的应急避险资源,在地震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从而有效减轻地震伤害。通过应急演练,及时整改暴露出的问题,修改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组织一次科普活动。各学校要结合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纪念日,积极开展以防震减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板报比赛、手抄报比赛、小论文比赛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地震科普夏令营活动,参观地震监测台站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进一步提高学生对地震科学的兴趣,普及学生的地震知识。
  (五)积极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按照《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认定与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规模,已列入示范学校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在防震减灾教育工作中做到有工作计划、有专人管理、有专门资料、有专项活动,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校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作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教育、地震部门要本着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防震减灾知识教育作为公共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工作和议事日程。各学校要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列入教学管理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教育计划,明确专人负责。

  (二)建立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及教育、地震部门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列入所属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对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对未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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