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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徐政发〔2012〕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实事项目,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教育局等12家单位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桂梁等24名同志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继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更加关心妇女的全面发展,更加重视儿童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力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名单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市民政局
  丰县卫生局
  沛县统计局
  睢宁县文广新体局
  邳州市妇女联合会
  新沂市委组织部
  铜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贾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云龙区妇儿工委办公室
  泉山区文教体局

  附件2:
  全市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名单

  孙桂梁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青干处)副处长
  王 玉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处科员
  闫礼健 市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科员
  沈学英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正科级协调员
  张建新 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杨冬玲 丰县妇联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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