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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敬老助老工作进一步深化。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定期评选表彰“孝亲敬老”之星、“敬老模范户”,向困难老人送温暖、送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市大力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全面“建设美好徐州”,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也对老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一是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2011年底,全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43.4万,占总人口的14.7%,至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预计达170万,老年人口比例接近17%,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空巢化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日益显现。二是老龄事业基础薄弱。现阶段的养老保障水平较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对老龄事业投入严重不足,老龄产业起步较晚,一些地区对老龄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人员力量薄弱,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三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不足。我市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快速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相交织,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背景下,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任务更加艰巨。
  对此,必须充分认识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老年健康支持体系、老年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从物质、精神、服务、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挑战的各项工作,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民生幸福工程”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区域之间老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确保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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