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徐州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11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5起、险情1起,分别为:2月10日、4月21日和4月10日、6月23日,邳州市石膏矿区岔河镇境内的邳州市环宇石膏有限公司富达矿主井、云坛矿主井分别发生地面塌陷;8月26日,邳州市邢楼镇境内的恒源石膏有限公司希州石膏矿发生地面塌陷;12月14日,邳州大东方石膏矿出现井下渗水。灾害及险情发生后,市国土资源局、邳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应急处置治理,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
二、201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和隐患点稳定状态,结合气象部门对2012年汛期降水趋势的初步预测,预计2012年全市局部地区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较重,特别是邳州石膏矿区采空塌陷防灾形势日趋严峻,防灾工作不容松懈。
三、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邳州市石膏矿采空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丰县、沛县的煤矿、铁矿采空区,具备地面塌陷的地质条件,直接威胁地面建(构)筑物和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