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市质监局应当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十二)市工商局应当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
(十三)市公安局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综合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利用餐厨废弃物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
五、收集、运输和处置方式
(一)收集运输密闭化,处理方式无害化、资源化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专门收集容器防治渗漏和外泄,运输单位应当采用专业密闭运输车辆进行运输杜绝跑冒滴漏,处理方式达到无害化标准,实现较高的产品资源化利用水平,从而降低处理成本。
(二)收运处置单位一体化
由同一个企业负责一定区域范围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有效落实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责任,提高收集处置质量,避免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之间的矛盾,简化监管内容。
(三)处置设施建设多元化
积极采用BOT、BOO等模式,依法选择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投资建设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并负责运营管理。可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自行建设处理装置设备给予扶持和补助。
(四)收运处置服务市场化
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体系之间的关系设施的投资运营者,给予相应特许经营资格,政府财政根据中标价格和处理量给予经费补贴。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开展打击违法处理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责任分工,依据阶段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加强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有效推进。各区县负责推动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将加强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列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在整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