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意见
(市城管局 2012年4月)
为强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以及《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0〕7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尽快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过程的监管,建立规范有序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运行机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12年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和处理能力达到每天100吨,处理范围基本覆盖市区大型餐饮企业(60%以上餐位)和单位食堂,2014年达到300吨,处理范围覆盖中型以上的餐饮企业(80%以上餐位)。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南京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珠宝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孙宁副秘书长、市城管局许卫宁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南京警备区、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