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5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省政府确定的201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人才引领,服务转型升级
  一是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把2012年作为企业人才工作年,制订出台加强和创新企业人才工作的政策意见,实施一批面向企业的人才工程,打造企业人才工作新品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119号),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深入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121”工程,加强100个省级企业重点技术创新团队的后续培育,重点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家、省级试点单位50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扶持一批品牌人才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二是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各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2012年全省培养高技能人才10万名。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新一轮省151人才工程,新选拔重点资助人员25名,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50名和200名,深入推进151人才导师制。四是大力引进海内外人才智力。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窗口体系,确保引进人才各项待遇落实。举办舟山群岛新区人才科技项目合作交流会和海洋国际论坛,推进海外引智“双百计划”,提升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建设水平。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完成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任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认真落实“五缓四减三补贴”等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大力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创业,认真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援助一户。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社保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