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提高防控火灾事故能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丽水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丽消委〔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基层“网格”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共分三级:

  1.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乡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要确定乡镇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消防大队人员为网格指导员。

  2.构建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 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站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要确定乡镇消安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为网格指导员。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