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局、住建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局、旅游局等要围绕专项行动内容和整治重点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县消防大队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彻底,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县政府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县电视台、畲乡报等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突出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典型火灾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各设有显示设备的单位也积极配合开展消防宣传,全面营造全民关注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部门联动及火灾隐患信息通报机制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并加强实际运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各单位工作情况报表于每月30日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大队),9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潘智君,联系电话:566033)。
附件:
全县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消除火患”专项行动报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部 署 发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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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听取汇报次数
| 单位领导批示次数
| 组织检查情况
| 下发文件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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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主要领导(次)
| 分管领导(次)
| 组织检查组(个)
| 检查单位(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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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情况
| 合用场所排查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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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通知改正(个)
| 检查单位(个)
| 发现隐患(处)
| 整改隐患(处)
| 通知改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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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或工地现场检查情况
| 旅游景区(点)或场所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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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建筑或工地(个)
| 发现隐患(处)
| 通知改正(个)
| 整改隐患(处)
| 景区(点)或场所(个)
| 发现隐患(处)
| 通知改正(个)
| 整改隐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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