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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各施工企业应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要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在施工现场张贴、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利用板报、专栏、图片、广播、电子屏等手段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要组织一次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选取建筑施工领域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讲解讨论,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务求达到警示效果。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项目部门负责人及企业所属各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参加讲座。

  3.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加强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要组织一次影视片进工地展映活动,在施工现场组织一线工人观看安全宣传教育片和影视片。

  5.要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悬挑式钢平台安全操作技术导则》等,加强对新条例、新标准、新规定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6.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保证财力、物力和人员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地开展。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应急演练等重点内容策划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力争寻求突破与创新,要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体鲜明、效果明显。

  (三)加强检查,从严处理。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两条主线,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开展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护航”行动第二战役专项检查工作、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把工作抓实、抓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施工现场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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