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

  项目管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要切实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要加强资金管理,认真执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开工项目的土地、环评、规划许可、招标投标等手续完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审批的“三边”工程,防止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的“三超”现象,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相关决定,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项目调度,强化投资分析

  坚持各类重点投资项目调度制度,各重点建设项目调度会原则上应1-2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项目有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凡是调度会议确定的事项,各责任单位必须根据职责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监测统计分析,建立严格的重点投资项目统计月报表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时上报项目建设月度进展信息,做到月度一汇总、季度一分析、半年一小结,全年总结评比。各责任部门和项目单位要确定好项目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必须要在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及时、准确报送上月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统计、发改等部门要掌握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态势,做好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五、加强工作考核,严格目标奖惩

  各县(市)区要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绩效办及市委、政府督查室的督查和考核。对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进行表扬;对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进行批评,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