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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提高效率(20分)

  认真贯彻“三减少两提高”精神,开展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三、事项办理(15分)

  1、按规定进厅的事项全部进厅办理;

  2、事项全部公开;

  3、是否有超时办件;

  4、印制办事指南。

  四、环境建设(10分)

  1、布局合理,环境整洁;

  2、有便民设施;

  3、标示清晰;

  4、服装统一。

  五、设备配置(15分)

  1、必要的办公设备;

  2、办公网络畅通;

  3、四级网络建设。

  六、信息报送(10分)

  1、按要求报送信息;

  2、按要求报送数据。

  七、群众投诉(10分)

  八、创新加分(5分)

  1、市民服务中心管理,便民措施方面;

  2、受上级部门表彰情况;

  3、创新工作、创一流政务服务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考评指标赋分表

考评项目

分值

评定目标要求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领导重视

 

20分

1、中心工作纳入县(市)区绩效考评;

2、年终考核评优指标不低于20%;

3、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会议及重要活动。

未纳入考评的扣10分。

评优指标不到20%的扣5分。

未参加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每次各扣2分。

  

提高效率

20分

减少办事程序、时限、费用。

程序、时限、费用未减分别扣5分、4分、3分。

  

事项办理

 

15分

1、按规定进厅的事项全部进厅办理;2、事项全部公开;3、是否有超时办件;4、印制办事指南。

进厅事项每少一项扣3分。未公开事项每少一项扣2分。每超时一件扣5分。无办事指南每项扣2分。

  

环境建设

 

10分

1、布局合理,环境整洁;

2、有便民设施;

3、标示清晰。

4、服装统一。

环境不整且杂乱的扣4分。

没有便民设施扣1分。

门口没有标示扣2分。

没有统一工作服扣3分。

  

设备配置

 

15分

1、必要的办公设备;

2、办公网络畅通;

3、四级网络建设。

办公设备不全的扣2分。

无办公网络扣2分。

四级网络不畅通扣3分。

  

信息畅通

10分

1、按要求报送信息;

2、按要求报送数据。

每少一次扣2分。

少报一次扣5分。

  

群众满意

10分

积极查处群众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95%。

投诉没有及时查处的扣2分。有效投诉没有及时改正的扣2分。低于95%的扣5分。

  

创新加分

 

5分

1、市民服务中心管理,便民措施方面。2、获奖情况。 3、其他创新。

获县、市、区、国家级奖励的分别加1、2、3、4分。其他创新内容经考评小组认定的给予加分。但最高总加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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