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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
  分厅部门考核赋分表

指标

分值

内容

赋分标准

责任科室

得分

领导重视

20分

每年部门对分厅工作有专题研究;纳入部门考核,评优比例不低于20%。

没有安排专题研究的扣5分。

未纳入考核扣3分。评优比例低于20% 的扣3分。

 

事项进厅

20分

部门的许可和非许可事项全部进厅办理;事项全部对外公开,备有办事指南或办事宣传单。

每少进一项扣2分。进厅事项未公开,每少一项扣2分。没有办事指南等宣传单扣2分。

 

办事效率

20分

认真贯彻 “三减少两提高”精神,配合中心做好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中心开展的活动给予积极支持,安排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执行。

根据活动和重点工作要求,窗口应做到而没有做到的,每件扣3分。不按要求配合工作的扣5分,要求减而未减的扣3分

 

环境建设

设备配置

20分

布局合理,环境整洁;服装统一;设有便民设施;有办公必须的软硬件设备,办事网络畅通。

环境杂乱扣5分。服装不统一扣5分。没有便民设施扣2分。

办公设施配备不全的扣5分。因故障(不可抗力因素外)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扣5分。

 

 

信息畅通

10分

按要求报送信息和相关数据。

每少报一次扣2分。

 

群众投诉

10分

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

投诉没有及时查处的扣2分。有效投诉没有及时改正的扣2分。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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