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2〕37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年2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2]31号)精神,加强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按照银川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银考组发[2012]1号),增设“政务服务”考评指标,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的规定,制定了《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四日

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川市政务服务工作,根据银川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银考组发[2012]1号)的要求,做好“三减少两提高”工作,强化对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窗口部门考评以进厅窗口考评为基础,以“三减少两提高”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考评原则。

  第三条 考评对象为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设立分厅的部门和事项由中心代受理的部门。

第二章 考评的形式和程序

  第四条 考评采取量化形式进行,坚持自我管理和大厅管理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形式。

  第五条 成立政务服务考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抽查、监督考评工作,并审核考评结果。具体考评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季度考评为年度考评的基础。

  第七条 考评程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