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银川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为了客观公证、实事求是的评估各县(市)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市委、政府确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估的组织实施
考核评估工作继续按照“党政线、部门线、人口计生线”实行分线考核,采取平时督导、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平时督导(权重分为30%):人口计生委根据工作进展适时组织专项调查、明查案访并参考年度行风评议、举报核查、信访案件办理等情况。各县(市)区要及时将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等资料上报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半年评估(权重分为40%):市人口计生委依据责任书对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抽样评估。年终考核(权重分为30%):由市政府组织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对党政线、部门线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工作由市委、政府统一领导,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10月30前就《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
二、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以银川市《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2年市直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为主,对党委、政府重点考核加强领导、经费保障、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机构队伍建设和人口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市直责任部门重点考核有关人口配套政策的制定、落实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履行情况;人口计生部门重点考核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