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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宣州区等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六、严格实施《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区域内各项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土地的意识。宣州区、宁国市、泾县、旌德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各自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宣城市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附件:《规划》至2020年约束性指标一览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规划》至2020年约束性指标一览表

  位单位:公顷

地 区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

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理复垦

开发补充耕地

义务量

宣州区

94040.21

79331.62

20123.24

3899.41

3899.41

宁国市

20748.06

19719.19

8828.50

848.17

848.17

泾 县

33193.59

28823.39

7333.79

781.18

781.18

泾县泾川镇

2707.52

1792.52

1697.33

441.83

103.35

旌德县

18000.58

16379.20

2541.45

541.32

541.32

旌德县旌阳镇

3000.24

2221.14

864.02

516.72

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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