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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旅游产业壮大计划的通知


  3.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实施精品带动战略,着力打造 “吉林元素”旅游商品品牌,推进旅游商品的产业化、规模化、系列化和品牌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吉林省旅游商品发展纲要》,培育品牌形象突出的 “吉林原产地”标志性旅游商品。重点扶持建设集研发、生产、销售、展示、名品集中的旅游商品文化产业园,打造旅游商品旗舰店。培育20家旅游商品品牌企业、名牌产品,重点扶持3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加工骨干企业,整合扩建200个地域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购物店和超市。

  (四)人才强旅,建立旅游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制定吉林省人才开发、培养、引进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拓宽人才渠道,与国内外旅游产业发达地区建立合作机制。每年组织万名以上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导游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借助我省旅游教育与研究资源提升和完善国家东北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办学,建立旅游实训基地。至2015年,全省旅游企业负责人业务培训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导游员等级培训及考试模式,形成按照市场需要提供初、中、高三个等级导游员的服务体系。

  (五)理顺体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1.进一步发挥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的体制优势,在基础建设、产业开发、软环境治理、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先行先试。将设立文化旅游区作为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向全省推广,积极探索旅游产业综合开发新路。

  2.积极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方式。针对我省部分景区旅游资源的多头管理问题,加快推进旅游资源管理创新。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景区进行试点,探索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动经营权市场化,将旅游资源从现行行政部门划转资产管理公司,吸纳社会资本,组建专业性的经营公司。

  3.进一步推进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部门对旅游资源的统一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公共管理与服务,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企分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利用3-5年时间,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六)产业创新,加快旅游新业态形成。

  1.打造十大旅游产业集聚区。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分期、分批完善与打造长白山、松花湖(含北大壶)、净月潭、莲花山、查干湖、向海(含莫莫格)、安图、珲春、集安等集休闲、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康体养生、信息、金融、医疗等服务为一体,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服务配套、休闲宜居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度假区和旅游综合服务区、旅游综合服务体等,形成旅游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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