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旅游产业壮大计划的通知
(吉政发〔2012〕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旅游产业壮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吉林省旅游产业壮大计划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积极推进我省旅游产业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结合《吉林省旅游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基础与优势
(一)基础条件。
“十一五”以来,全省旅游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2011年接待游客总数为7641.30万人次,同比增长17.72%;实现旅游总收入929.33亿元,同比增长26.81%。为实施壮大计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大项目形成集聚效应。近几年,全省旅游总收入、接待旅游人数呈快速增长态势,旅游人数年均增长超过17%,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9%。完成旅游投资580亿元,新上超亿元项目24个,项目建设的集聚效应得到释放。
2.市场影响力明显增强,吉林旅游形象全面提升。通过开展一系列旅游推介活动,“缤纷四季,精彩吉林 ”的主题宣传深入人心,“大美长白山”、 “到吉林去滑雪”、 “到吉林过大年”在重点客源地市场产生了深刻影响。吉林旅游占国内外旅游市场份额逐年增加,正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3.旅游产业体系完善,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全省旅游产业初具规模,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逐步配套齐全,产业融合不断拓展,旅游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连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一批重要的旅游景区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得到开发与建设,接待条件明显改善。重点旅游城市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旅游功能明显增强。
4.产业定位明确,发展氛围浓厚。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取得了空前的共识,省委、省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谋划,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尽快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省政府与国家旅游局建立旅游工作会商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全省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大环境、大氛围已经形成,旅游产业步入又好又快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