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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2年3月至10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流浪乞讨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加大街面巡查管理与救助力度,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回归安置工作,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避免其再度流浪;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专项行动期间,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到各县(市)区和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进行挂牌督办,重点管理与救助。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2012年11月至12月)。对全市专项行动的情况、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提炼好做法和好经验,归纳梳理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或意见,逐步健全完善并形成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2012年1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领导协调和监督落实机制

  1、为加强全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社会管理与救助保护工作,履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要求,成立银川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 凯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郝占江  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成 员:丁 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保建新  市民政局局长

  陈志文  市城管局局长

  李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兴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田晓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永豪  市卫生局副局长

  马德东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马少红  兴庆区副区长

  陈志鑫  金凤区副区长

  常洪斌  西夏区副区长

  李海峰  灵武市副市长

  达 英  永宁县副县长

  杨凯臻  贺兰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郝占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军、市民政局副局长汤智勇、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光、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小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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