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银川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以下简称国办《意见》),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综治办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11])172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主题与基本原则
(一)行动主题
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
(二)基本方针和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优先,坚持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受保护权,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得到救助保护,积极主动护送外省籍流浪未成年人回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出本地的流浪未成年人,使其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再度流浪,力争在2012年10月底前实现我市辖区范围内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三、推进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12年3月)。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制度。在对本区域流浪未成年人开展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动员部署。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拐卖、拐骗和操控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情况,做到无死角、无遗漏,对情况危急的未成年人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积极劝告、引导、护送流浪未成年人接受救助。同时进行政策宣传,为开展专项行动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