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组织2010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事故警示教育的培训学习。
(二)参加6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和广州市城乡建委将派人参加6月10日上午在广州市举行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内容包括:
1.我厅联合广州市城乡建委、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等单位在广州市主会场设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咨询台,就有关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2.在咨询现场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
3.在咨询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各市市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在6月10日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三)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竞赛。“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建筑安全协会将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竞赛,发掘培养能工巧匠,营造崇尚技能和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省建筑工人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级以上市选取1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进行现场观摩,总结推广其先进管理经验。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建办质〔2012〕14号)和我厅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预防高大支模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坍塌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重大隐患。
(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举办一场以建筑施工安全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通过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增进企业安全文化,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形式。
六、工作总结和通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以及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本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