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风筝大放飞活动赛事细则
一、比赛办法
(一)中国传统风筝系列赛采用中国风筝协会《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则,由现场裁判员根据工艺及放飞情况进行评分。
(二)乙组各站赛得分之和为本队总成绩,按总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甲组比赛每队综合成绩之和为本队总成绩,按总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乙组参赛队如果选手积分相等,则取28日至29日总决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表演赛乙组采取积分形式,由裁判员根据放飞及工艺进行评分,各站赛得分之和为本队总成绩,按总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六)表演赛甲组采取自由大放飞形式,由裁判员根据放飞及工艺进行评分。
二、录取和奖励
(一)中国传统风筝系列赛甲组比赛按成绩录取前10名,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及证书。
第一名: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金4000元;
第三名:奖金3000元;
第四名至第十名:奖金2000元及证书。
(二)中国传统风筝系列赛乙组比赛按总成绩录取前10名,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及证书。
第一名: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第四至第十名:奖金500元及证书。
(三)表演类风筝不分种类,按综合成绩录取名次。甲、乙组各录取前6名,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奖牌、奖金、证书。
第一名:奖金1000元;
第二名:奖金800元;
第三名:奖金500元。
第四至六名:各奖300元及证书。
(四)银川万名市民风筝大放飞活动,不计录取名次,各站比赛凡参加者,以报名先后顺序领取纪念品,纪念品发完为止。
三、报名办法
(一)参加中国传统风筝系列赛甲组比赛的选手务必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银川市体育总会;
(二)参加中国传统风筝系列赛乙组比赛的选手3月26日开始接受报名,3月31日报名截至,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