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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通信行业协会的批复

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银川市通信行业协会的批复
(银民发〔2012〕63号)


银川市通信行业协会:

  你们《关于筹备银川市通信行业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你会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及财务管理,要接受银川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须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三、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银川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你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活动、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要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每年3月1日-5月31日自觉到银川市民政局进行年检,如不年检将按社会团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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