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弘扬党的先进性,促进‘两新’组织科学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团结凝聚力强”,党员要按照“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标准和要求设计活动载体,深化“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号”、“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两新”组织的中心任务之中。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法步骤
  (一)思想发动。各级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广大“两新”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指示精神上来。要加强与业主、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他们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二)公开承诺。“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通过会议、网络或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等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定期讲评。结合世博会结束、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讲评。讲评从基层党支部开始,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由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陈述,邀请职工群众代表或工作服务对象旁听和参与评价。支部讲评后,各党总支和党委要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
  (四)评选表彰。市委统战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将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世博先锋行动总结、纪念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建工作者”和“优秀党建之友”的评比表彰活动。
  五、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在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组成,市委统战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市民政局(市社团局)为指导小组组长单位,市社会工作党委为召集单位。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会工作党委,同时在市委统战部设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联络办公室。各区县、有关工作党委相应成立指导机构,负责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