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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两新”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在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转发<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创先发[2010]7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2010年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以“世博先锋行动”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0]22号),结合本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在本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和拓展本市“两新”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性、推动本市“两新”组织科学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要紧紧围绕服务世博、迎接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等重要时机,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主要内容和目标,积极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积极争当“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经常性动力,作为创建和谐平安的经常性保证,作为服务群众的经常性机制,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在“两新”组织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先进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为基本要求,结合本市“两新”组织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两新”组织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建工作者和优秀党建之友活动,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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