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的通知
(沪委组[2012]发自23号)
各区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市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组织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风采,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开展上海市第十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为主题,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求,围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荐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反映近年来各地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生动实践。坚持选题从基层需求来,镜头聚焦到基层一线去,征集推出一批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为基层提供生动鲜活的教材,激励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力创先争优,在“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中创造优异成绩。
二、报送要求
1、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应为2010年1月以来本市制作的党员教育电视片,分为优秀党员事迹片、党建工作纪实片、技术技能培训片、理论文献片、文艺片、电视栏目、DV短片等7类。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脉络清晰、表现完整、真实可信,集中反映近年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及各级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和经验。重点反映农村、企业、学校、社区、机关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经验和做法,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事迹,广大基层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造福百姓的典型事迹,大学生村官心系农村、干事创业、务实奉献的典型事迹等等。同时,积极上报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片、电视栏目和文献、艺术类作品,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需求。
2、除DV短片外,作品要达到广播电视播出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片长一般为10分钟、15分钟和20分钟三种类型。文艺片每集时长一般不超过45分钟(电影不超过90分钟)。
3、各区县、大口党委、有关央企组织部门可选送党员教育电视片1-5部参评,另可选送党建电视专栏1期参加评比(DV短片数量不限)。请于2012年5月15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伊犁南路215号1104室,邮政编码:201103)选送参评作品及申报表,作品以BETACAM IMX、SX、DVW、 SP带,一片(期)一带的形式报送,并附文字脚本解说词印刷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shjcdj@163.com)。(DV短片报送方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