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机关公务员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委组〔2012〕发字30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2012年上海市机关公务员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1年3月30日
2012年上海市机关公务员带头创先争优
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的要求和本市创先争优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开展“创一流业绩,树公仆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在广大公务员队伍中掀起比学赶超、岗位建功的高潮,以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创一流业绩,树公仆形象”为主题,倡导“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加快推进本市“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程度。
二、活动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市“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当前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转变作风,认真开展基层评议市级机关、群众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考评、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党员评议等“四评议”工作,立足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主题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