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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连锁加盟类”项目--在市场上已形成品牌的各类经营性连锁和加盟店。

  (四)征集方式

  1、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向社会人员征集;

  2、向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部门征集;

  3、向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等机构和企业征集;

  4、向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机构征集。

  二、创业项目的报送、审核和评审认定

  (一)受理单位:银川市创业工作办公室

  (二)报送内容: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银川市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报各县(市)区创业办,由各县(市)区创业办统一汇总上报市创业办。

  (三)项目初审:市创业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提交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认定。未能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及时通知被征集人。

  (四)项目评审和认定

  1、成立专家评审团。市创业办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单位有关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品牌专家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团,每期从中不定期抽出9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每季度对研发、征集、引进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认定。

  2、评审项目。

  (1)可行性:对申报项目当前的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和发展趋势进行评审论证;

  (2)可推广性:对申报项目的适用群体,创业人员素质、创业场地、设备、资金等要求进行评审论证;

  (3)风险性:从项目风险、行业风险、政策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风险大小评定等级;

  (4)资质审核:对连锁加盟类项目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法人或专利持有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许可证,加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质审核。

  3、项目认定。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认定,按评审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的视为认定通过,并出具《创业项目评审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的申报项目评审结果报送市创业办。经评审认定的申报项目,由市创业办纳入市创业项目资源库,未能通过评审的项目,市创业办应在评审结果公布后告知申报人。

  三、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网

  经过专家团评审认定的创业项目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网,库网的资源社会共享,有创业意愿者登录网站即可获取创业项目信息。市创业办负责对创业项目资源库网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创业项目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对于长期未能对接成功或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创业项目定期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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