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全民创业服务工作,切实为创业者提供“投资小、风险低、见效快”的创业项目,提高初始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经银川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银川市创业项目征集评审发布实施办法(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劳动者成功创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和活力,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08]38号)和《银川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09]113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将面向社会征集、引进一批“投资小、风险低、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免费向社会发布,为创业者搭建一个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平台。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业项目的征集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包括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大中专院校及个人。
(二)征集条件
1、项目提供方应具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代理权;且应为企业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3、连锁加盟的项目应符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的规定;
4、创业项目的投资额,农业类、科技类、商务类项目应控制在200万元以下,工业类项目应控制在500万元以下,具有投资回收期较短、经营风险较低、便于创业者操作等特点;
5、适合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复退转业军人等群体创业的;
6、具有带动就业的潜力;
7、其他有独特优势且创业门槛较低的项目。
(三)征集类型
1、“百姓创业家”项目--适合普通劳动者经营的衣、食、住、行、育、乐及社区服务等行业的小型创业项目;
2、“金点子”项目--适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劳动者经营的,如IT、动漫、网络等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