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强化保障,为振兴中医药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县农牧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商务、财政、人社、农牧、林业、文广新、卫生、科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为成员的振兴中医药事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县卫生局和县农牧局。县振兴中医药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局)具体负责发展中医事业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各项工作; 县振兴中医药事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农牧局)具体负责中药产业化及相关工作,并成立专门的技术保障组,进行专业指导。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中医药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合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机构健全、人员配套、职责明确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县卫生局内设中医股,强化管理职能,充实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中医药防病科,发挥中医药在应急事件中的作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设立中医监督科,加强中医类别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指导辖区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做好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三)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与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药广告行为。推进实施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用药安全和临床疗效。加大中药材监督抽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采取定向培养、对现有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人才,严防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流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认真执行中医药诊疗标准与技术规范,促进中医药诊疗活动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巩固中医药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感受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中医院文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中医药科普宣传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保健意识,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