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提升食品生产企业整体水平。一是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和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食品生产监管技术能级;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质量抽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溯源和食品召回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二是充分落实食品工业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三是统筹规划,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力争食品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到2015年超过1000亿元,出口交货值年均增长7%,利润和税金年均分别增长8%。通过跨国界、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企业的联合、并购、整合、重组,把规模做大、做强、做实。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增长10%左右,达到420户,形成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自主创新力度不断增强,产品结构加快调整升级。围绕消费者对营养、方便、味美、质优的需求,到2015年,农副产品二次加工转化率从目前的40%达到60%以上;粮油、屠宰、果蔬加工行业的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研发一批餐桌食品、营养与功能食品。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粮油、饮料、肉类、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休闲食品等重点行业品牌、质量、档次、效益保持在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按照HACCP、GMP、ISO9000要求组织生产,并取得质量安全管理认证;基本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四是建设适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集中食品加工场所。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集中食品加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实现集中生产和统一规范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的市场设施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3.强化食品流通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加强市场建设,推进大宗产地合作。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管理,严格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平台和动态监管网络;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和批发记录等法定义务,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奶制品、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进一步完善抽样检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抽样检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推动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展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快实施生鲜食品超市改造,确保实施改造的超市占全市超市总量的50%。推进主副食品网络营销。加强全市标准化菜场建设。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导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四是促进区域合作,完善外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与供沪食品产地的合作,推进产销对接。加快建设六大粮食收储基地。进沪市场蔬菜签约供应达到年消费量的40%。五是依法严格入沪食品监管,加强外省市产地监管部门合作,共同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逐步形成“食品产地有准出、销地有准入、产品有标准、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体系。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者实行市场禁入。加强长三角、华东地区及其他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合作。
4.强化餐饮监管,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行为。一是全面实施餐饮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公示率达到98%以上。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后效应,加强餐饮重点环节和要素实时监控技术的后续开发和利用,对重点餐饮单位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和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应用。推进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集中采购配送和餐饮食品标准化管理。力争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率低于以往水平。二是广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期末,每个区县均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达标10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县、100条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500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三是大力发展安全餐饮业,以建设国际美食之都为目标,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餐饮品牌企业落户上海。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餐饮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推进餐饮企业品牌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和中式餐饮的连锁化经营。推进餐饮业合理布局,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5.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一是运用科学发展理念、风险分析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与《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进出口食品贸易特点、产品及其风险结构、企业守法诚信情况等相配套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检验人员素质提升计划,持续提高监管检验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现场检验的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常规实验室与其功能发挥相适应的规模、技术装备和人力资源配置,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三是建立与上海口岸进出口食品企业相关的诚信评价和管理机制,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