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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2〕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统计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和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责任,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经济管理紧迫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受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首季全市经济低位开局,主要经济指标不同程度出现回落,全市GDP增长5.4%,低于全省和全国水平,给完成全年经济发展预期目标造成极大压力。同时,自今年2月开始,全国“三上”企业和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实行网上直报,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上报统计数据,统计制度改革对经济运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加强经济管理的紧迫性,在积极推动发展的同时,强化精细化管理,努力争取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1、加强对经济动态的监测。市发改局、统计局要健全经济分析预警和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指导并帮助各区县和市直部门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建立月度数据分析评估制度。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外经贸局、汕头供电局等单位要建立“三上”企业数据每月交换机制。每月定报完成后,市统计局通过相关数据比对,对上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网上直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有关问题反馈各区县,各区县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各区县要同时对上一月数据进行分析,特别要做好重点行业的潜力分析和主要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的具体分析。
  3、开展月度GDP测算。市统计局在按制度做好季度、年度GDP核算的同时,开展GDP月度测算,及时对全市经济运行动态做好预测预警,为增强经济决策主动性提供参考。各相关部门必须按时向市统计局提供月度GDP测算所需的基础数据和分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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