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政〔2012〕38号 2012年4月27日)
2011年,各乡镇、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不断强化执法监察和隐患治理,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态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决定,授予大巫岚镇等25个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5000元现金奖励;授予庙沟铁矿等17个单位“201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由企业给予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0元现金奖励;授予王金宝等80人“201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毕胜友等 20人“201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对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现金800元,所需资金从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经费中列支。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生态型、现代化、民族特色新青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名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优秀单位(25个)
大巫岚镇 土门子镇 马圈子镇 祖 山 镇 茨榆山乡
朱杖子乡 大石岭乡 青 龙 镇 凉水河乡 肖营子镇
凤凰山乡 七道河乡 木头凳镇 安子岭乡 娄杖子镇
三拨子乡 安 监 局 公 安 局 矿 业 局 林 业 局
国土资源局 水务 局 环 保 局 住 建 局 旅 游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