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农村公路中、小修集中整治。重点对2003年以来修建的农村公路进行中、小修整治,有效降低路面坑槽、网裂、松散、沉陷等病害数量。加大安保工程投入,消除农村公路危险隐患,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5.创建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示范乡镇和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管养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按照“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原则,选取不少于2个乡镇作为示范乡镇,选取不少于县道总里程的15%、乡村道总里程的5%作为文明示范路。同时,加大连村环形路创建工作力度,努力打造“以六环六纵为基础,辐射全县乡村”的农村公路路网新格局。
6.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力度。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加大路面巡查力度,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超限超载车辆逐步减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和《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农村公路主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合理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要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安全社会化管理,建立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养护作业人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要利用国家、省、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用地确权工作。
7.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列养路段要设立养护公示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活动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8.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培训。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指导等方式,每年对农村公路管养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研究适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做好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实现以科技应用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