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细则
| 考核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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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35分
| 旅游
人次
20分
| 超额完成州政府下达旅游接待人次任务的,超额率在5%以内的,加1分;超额率在5%以上,10%以内的加3分;超额率在10%以上的,加5分。
未完成旅游接待人次,差额率在5%以内的,扣2分,差额率在5%以上,10%以内的,扣5分;差额率在10%以上的,全部扣除此项得分
| 州旅
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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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上缴
15分
| 完成州级上缴任务8分、完成县分成任务7分。未完成应上缴收入任务的,每少上缴1个百分点扣1分。
严格执行《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阿州财非〔2010〕4号)精神,每月月初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将上月各项收入上缴州(县)财政,超过时间的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 州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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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管护25分
| 环境
保护
10分
| 景区达到“无污染、零排放”环境标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生态环境、气象、水体等的监测、分析,未达到相关标准的一项扣2分;景区发生重大人为环境事故,一次扣8分;景区发生特大人为环境事故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 州环
保局
州林
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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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管理
10分
| 强化景区安全管理,加强景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旅游安全隐患,强化防火、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措施,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凡景区发生重伤2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2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8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 州安
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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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建设
5分
| 严格执行《景区规划》和《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无新增违章建筑。未按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变更建设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的扣2分;每新增违章建筑一处扣2分。
|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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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20分
| 财经
纪律
5分
| 凡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规定行为的、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等,每发生一例扣1分。
| 州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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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管理
7分
| 对宣传促销、固定资产投资等,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经州政府批准后严格实行。对未经批准或未按项目预算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及宣传促销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应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而未进行评审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并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当年本级预算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率不到80%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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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
担保
5分
| 景区管理局对外举债、担保、外借资金和投资等,必须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否则,扣除此项全部得分,并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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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控制
3分
| 要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厉行节约。对日常运行费、景区维护费、接待费实行单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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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10分
| 市场
整治
4分
| 每发生一起省州级领导批示,或涉案金额超过1万元,或涉及入境旅游者经查实无误的投诉,扣0.5--2分,凡发生负面影响大的投诉事件,可视情况,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 州旅
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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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调查
3分
| 景区当年游客满意度低于上年水平,不得分,等于或超过上年水平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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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统计
3分
| 做好景区网上相关统计及各类旅游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确保统计质量,漏报一次扣1分,误报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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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票人次10分
| 政务
接待
|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州委州政府接待办按月统计各景区州政务接待人次,年终考核时统一提供免票人次。
县接待优惠票由相关县负责向州委州政府接待办提供依据。
| 州委州政府接
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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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免票
|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 州财
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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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惯例
|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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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免票
|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业务免票超过规定人次,此项得分全部扣除。
各景区管理局按月向州财政局、州旅游局提供免票人次分类情况汇总表,州财政局年终考核时统一提供免票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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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 获奖
加分
|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国家部委(不含办公厅、司、局)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州委、州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项加0.5分。
| 州委州政府目
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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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
资金
| 鼓励各景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每向省级及以上部门争取资金100万元,加1分。
| 州财
政局
|
化债
加分
| 为加强各管理局的还贷意识、减少支出压力,鼓励各管理局积极化债,每化债1000万元,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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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 通报
批评
| 受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中央国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扣3分;受到省级部门和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4分;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 州旅
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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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
扣分
|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景区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每人次扣2分。
| 州监
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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