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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细则

考核

部门

经济指标35分

旅游

人次

20分

超额完成州政府下达旅游接待人次任务的,超额率在5%以内的,加1分;超额率在5%以上,10%以内的加3分;超额率在10%以上的,加5分。

未完成旅游接待人次,差额率在5%以内的,扣2分,差额率在5%以上,10%以内的,扣5分;差额率在10%以上的,全部扣除此项得分

州旅

游局

完成

上缴

15分

完成州级上缴任务8分、完成县分成任务7分。未完成应上缴收入任务的,每少上缴1个百分点扣1分。

严格执行《关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阿州财非〔2010〕4号)精神,每月月初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将上月各项收入上缴州(县)财政,超过时间的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州财

政局

景区管护25分

环境

保护

10分

景区达到“无污染、零排放”环境标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生态环境、气象、水体等的监测、分析,未达到相关标准的一项扣2分;景区发生重大人为环境事故,一次扣8分;景区发生特大人为环境事故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州环

保局

州林

业局

安全

管理

10分

强化景区安全管理,加强景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旅游安全隐患,强化防火、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措施,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凡景区发生重伤2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每发生一起扣2分;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8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州安

监局

规划

建设

5分

严格执行《景区规划》和《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无新增违章建筑。未按规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变更建设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的扣2分;每新增违章建筑一处扣2分。

州城乡建设住房局

财务管理20分

财经

纪律

5分

凡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规定行为的、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等,每发生一例扣1分。

州财

政局

预算

管理

7分

对宣传促销、固定资产投资等,必须编制项目预算并经州政府批准后严格实行。对未经批准或未按项目预算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及宣传促销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应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而未进行评审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并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当年本级预算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率不到80%的扣1分。

举债

担保

5分

景区管理局对外举债、担保、外借资金和投资等,必须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否则,扣除此项全部得分,并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费用

控制

3分

要严格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厉行节约。对日常运行费、景区维护费、接待费实行单独考核。

行风建设10分

市场

整治

4分

每发生一起省州级领导批示,或涉案金额超过1万元,或涉及入境旅游者经查实无误的投诉,扣0.5--2分,凡发生负面影响大的投诉事件,可视情况,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州旅

游局

游客

调查

3分

景区当年游客满意度低于上年水平,不得分,等于或超过上年水平得3分。

旅游

统计

3分

做好景区网上相关统计及各类旅游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确保统计质量,漏报一次扣1分,误报一次扣0.5分。

免票人次10分

政务

接待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由州委州政府接待办按月统计各景区州政务接待人次,年终考核时统一提供免票人次。

县接待优惠票由相关县负责向州委州政府接待办提供依据。

州委州政府接

待办

政策

免票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州财

政局

行业

惯例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业务

免票

按照州政府关于景区免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业务免票超过规定人次,此项得分全部扣除。

各景区管理局按月向州财政局、州旅游局提供免票人次分类情况汇总表,州财政局年终考核时统一提供免票人次。

加分

获奖

加分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国家部委(不含办公厅、司、局)表彰的,每项加2分;获州委、州政府表彰的,每项加1分;获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项加0.5分。

州委州政府目

标办

争取

资金

鼓励各景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每向省级及以上部门争取资金100万元,加1分。

州财

政局

化债

加分

为加强各管理局的还贷意识、减少支出压力,鼓励各管理局积极化债,每化债1000万元,加1分。

扣分

通报

批评

受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的,扣5分;受中央国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扣3分;受到省级部门和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被中央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4分;被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2分。

州旅

游局

问责

扣分

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景区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每人次扣2分。

州监

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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